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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富邦集團董事長蔡明忠於昨日 ( 6/26 )申報轉讓信託 10 萬張富邦金 ( 2881 )及 3 萬張台灣大 ( 3045 ) 作為公益之用。大老闆以股票信託來做公益,不但有節省賦稅的效果,亦可兼顧控制權,又能做公益,一舉數得

蔡董申報  

蔡董申讓信託的公告 ( 上圖 )

今年2月,鴻海董事長郭台銘申報轉讓信託50萬張鴻海股票,將孳生的股利股息,全數轉贈予給永齡健康基金會、永齡慈善基金會、永齡教育基金會。

郭董申報  

郭董申讓信託的公告 ( 上圖 )

2017-06-27_175701  

郭董申讓持股信託後的股權變化 ( 上圖 )蔡董的股權變化則要等下個月才能看到

 許多上市公司大股東、高資產大戶利用他益信託提早進行理財規劃,以達到節省稅負兼顧控制權的雙重利益,甚至再做公益,已是愈來愈普遍的趨勢。公益信託比起成立財團法人做公益,有兩項優點。一是交付信託的資產,本息全部可以做公益,但財團法人只能拿孳息做公益,成立財團法人的本金,不能從事公益。

其次,成立財團法人後,就算不做公益也沒有關係,但信託法有規定,公益信託成立三年內,必須有從事公益的行為,否則主管機關可以撤銷許可,比較不會有掛羊頭賣狗肉的情形。這些高資產大戶往往會將其名下資產,不論是現金、股票或保險,採取他益信託的方式先做移轉,因為他益信託的受益人安排除了大戶本身的法定繼承人外,也可設定公益團體為他益對象之一,只要將資金的來源、分配方式都規劃好,便可提早以信託方式做好資產傳承,避免日後遺贈稅負擔過重,並且還能維持控制權,不必像直接轉讓、贈與的方式,立即將資產、股票所有權移轉。

所以信託股票做公益從籌碼穩定的角度來看是好還是壞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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