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自學篇 (12)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檢視上個月內部人持股異動時,發現多家公司的內部人持股大量減少,主要原因是" 減資 " !這種狀況常見

文章標籤

mrcrow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報載富邦集團董事長蔡明忠於昨日 ( 6/26 )申報轉讓信託 10 萬張富邦金 ( 2881 )及 3 萬張台灣大 ( 3045 ) 作為公益之用。大老闆以股票信託來做公益,不但有節省賦稅的效果,亦可兼顧控制權,又能做公益,一舉數得

文章標籤

mrcrow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追蹤公司內部人籌碼異動時,建議投資朋友可以順便了解一下證交法第  157  條關於歸入權」的部份,2016  /  12  / 28  新聞 ( 見下圖文章內容 ) 正好有案例可供參考。首先何謂歸入權」 ?    係指發行股票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有公司 股份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對公司之上市股票,於取得後六個月內再行賣出,或 於賣出後六個月內再行買進,因而獲得利益者,公司應請求將其利益歸於公司,也就是將內部人在六個月內取得或處分自家公司股票所得之利益歸為公司所有的動作就是所謂的歸入權

文章標籤

mrcrow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6  /  10  /  06 約莫晚餐時間,公開資訊觀測站中內部人持股轉讓申報項目登出下列的訊息

文章標籤

mrcrow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因混油 ( 或劣質油 ) 案網路上已有許多討論頂新與味全關係的文章,甚至有網友將味全前十大股東的身份一一剖析,本文便從公開資訊觀測站可以抓到的資料來看味全這些大股東的演變,1998年也就是民國 87  年頂新取代黃烈火家族成為最大股東正式入主味全,筆者試著抓味全 87 年的年報資料,不過很遺憾只能抓到從民國  90  年起的年報,有趣的是當時對前十大股東股權的揭露並不是很完整,請看下圖便知,除了副董事長兼總經理魏應充 ( 100 張 , 0.02% ) 與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以上的大股東英屬開曼群島頂益控股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58779張  ,  11.6%  )  的持股,其餘僅顯示公司名稱而已我們還可以看到義美高家的名皇投資有出現在榜上

文章標籤

mrcrow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5-08-07_160826  

文章標籤

mrcrow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4-12-22_160610  

文章標籤

mrcrow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按規定公司內部人只要在交易日當天買進或賣出自家公司股票不要超過10,000股 ( 10張 )就不需事前申報,假設某家公司內部人於月初知道下個月中旬公司將有重大利空出現,為了減少手上持股的損失,他打算降低持股,請問他一個月最多可以賣出幾張股票而且不用事前申報 ? 如果這個月有二十二個交易日,因為每天十張內不用事前申報,所以這位內部人這個月最多能轉讓220張股票 ( 22X10=220 ),如果內部人原本手上持有15000張股票,在市場申報轉讓6000張,跟不用事前申報然後分成22天合計賣出220張,哪一個做法可以減少他的損失 ? 

文章標籤

mrcrow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董監事持股多寡與股價的關聯性到底是高還是不高 ?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參考相關的報告或國內碩博士論文在此提供一篇1998年美國媒體刊登的報導供大家思考

文章標籤

mrcrow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由於公司在每個月十五日前要幫內部人申報前一個月的持股異動所以善良的投資大眾最好能在每個月十五日前檢查我們手上的股票其內部人之持股變化,看看有沒有不尋常的動作這樣我們知道內部人動作的時間落差就不會差太久,因為有些內部人可能在月初就早早申報,當然也有人會撐到最後一天,甚至晚報透過上一篇相信大家可以了解為什麼我們要以第一項自有股數( 集中 )增加減少為判斷內部人動向的主要依據,至於其他像私募股數保留運用決定權信託股數設定質權股數從字面上我們大約可以知道其含意,但自有股數其它原因-不含私募 )其實有包含好幾個原因,例如 : 盈餘轉增資的配股 ( 就是除權 ),現金增資配股,可轉債換股,現金減資.......等 

文章標籤

mrcrow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下圖為公開資訊觀測站及券商網路上所提供的內部人申報轉讓表,可以很清楚看到何時轉讓誰以什麼身份轉讓轉讓的數量有幾張 和以什麼方式轉讓.....等問題來了,難道內部人只能賣( 轉讓 ) 不能買( 取得 )嗎 ? 當然不是 ! 只是申報轉讓的資訊常見,申報取得的資訊不常見罷了我合理懷疑是不是故意的

文章標籤

mrcrow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有去了解何謂「董監事」的朋友想必已經知道它在公司組織裡所代表的意義,想知道其權利與義務可以參考「公司法」相關資料。接下來我想請問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大股東,以上哪些人屬於公司的內部人 ? 按照證券交易法規定以上四者皆是,甚至連他們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都包含在內。董監事們跟公司的關係密切可以理解,但什麼層級的經理人也算在內部人的範圍 ? (註1)另外,有一個有趣的點,就是何謂「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 (註2) 以上兩個問題請先自行尋找答案。

文章標籤

mrcrow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